招生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招生动态  >>  正文

2016年湖北省招生政策主要变化

  • 发布时间:2016-06-24
  • 作者:
  • 来源:
  • 阅读量:
  • 分享到:

2016年我省高校招生政策已经出台,与往年相比,湖北省今年招生政策规定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

二、调整文理类本科批次。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

三、试行分段填报志愿。将往年高考后一次性集中填报志愿调整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考生集中填报(6月25日-28日):本科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联办本科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

第二阶段考生集中填报(8月5日-8日):高职高专批文理类(不包括高职高专提前批文理类)。

今年填报我校志愿时间:6月25日-28日 艺术本科(二)、技能高考本科,艺术高职高专,第二批本科;

8月5日-8日 普通高职高专

四、调整志愿结构。进一步优化志愿结构,增加考生选择机会,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

1.文理类的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批次平行志愿由原来6个院校志愿增加到9个;

2.取消具备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志愿“6+3”模式,即取消对考生在平行志愿后面3个院校志愿只能填报专项计划的限制,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9个院校志愿中自由选择专项计划和其他招生计划填报;

3.艺术类各批次平行志愿不再按全省艺术统考类别划分志愿模块,符合多个艺术统考类别录取条件的考生可以在同一批次的平行志愿中混合填报同一院校或不同院校的不同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